买二手房合同签完了,原房主提出要求多付钱,请问合理吗?

匿名 | 被浏览 342 2021-08-19
我们在北京郊区买了一套二手房,明天贷款就下来了,可是房主却说房子的隔断(用来隔开客厅的)还有防盗都是花钱买的,要我们付这部分钱,房主不应该把隔断和防盗门拆走吧?在买房的时候并没有说,在中介签了一个买房协议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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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回答

  • 匿名 最佳答案

    刚买的房假如合同都签完了房款都交了只能算你时运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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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2021-08-19 13:35

    什么意思您买的二手房土地证没有办理过户吗办理土地证必须要原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的或者本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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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2021-08-19 14:46

    首先,没看到对方的房产证,根本就不该付钱的,没有原房产证的情况下,银行怎么给你做的按揭?其次,房产证没办下来之前,你应该要求开发商把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改成你的,否则你付了款,却出了别人的房产证,你认为合理吗?正确的方法是,预付小额的定金,并签订合同,让原房主催开发商,赶快拿到原房本,再进行和你之间的过户以及你和银行之间的贷款手续。还有,不应是你替原房主还按揭,而是你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做他项权手续,你还的是自己名下的贷款。再次,如果原房主房子有贷款的情况下,应该先取得原房产证,你再付首付款,再由你向银行提出贷款,取得你的房产证后,由批你贷款的银行直接把剩余款项打入原房主的帐户,而后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至此,这套房子才真正属于你。综上,如果你不按正规手续办理,那么,你将有所被动,至于谁该交钱,除非合同中注明,否则,只有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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